工資小費積欠 (EEO) 你知道加州各種法律保障員工的權益嗎? 立刻連絡徐家鐳律師, 如果以下情形符合你的情況:
1. 我老闆付我低於每小時8元的法定最低薪資.
2. 我工作一天超過8小時或一周超過40小時, 我老闆從來不付加班費或者亂付.
3. 我老闆逼我打卡不准超過一定時間, 並要和薪資單吻合. 但我實際工作比我打卡時間長.
4. 我老闆逼我付公司裝修或修繕費用.
5. 我老闆工錢支票跳票到現在還欠錢.
6. 我每工作四小時無法休息10 分鐘.
7. 我每工作五小時無法好好吃飯30分鐘. 8. 我工作時間很特別例如護士和救護車司機, 一天工作12小時或甚至24小時.
有時每天工作都不能休息也沒加班費.
9. 我老闆把小費收走自己賺.
10. 我老闆說我是獨立承包商, 不能拿加班費, 或者甚至簽合同不能領加班費. 11. 我老闆對我說, "有本事就去告…" 徐家鐳律師了解您工作付出後, 無法領工錢, 加班費, 甚至被扣小費的無奈. 徐家鐳律師會耐心的幫助您要回工錢和小費, 並逐一了解您每天的工作情形.
無論你老闆欠你 $100,000, $10,000, $5000, $1000, 或甚至只有 $500, 徐家鐳律師都將樂意協助您, 並爭取法律上您可獲得的罰金. 徐家鐳律師自2006年就開始在位於艾蒙地市的洛杉磯鄰里法律服務處的勞工權益中心擔任義工, 協助勞工向加州勞工局官員提告, 拿回工錢和加班費. 徐家鐳律師同時也是南加華人律師協會每月的法律中心義務律師. 專門幫助有需要的人解決勞工法上的問題. 您可以相信徐家鐳律師的能力和經驗來透過法律途徑取回您的工錢和小費. 其他律師也許會因為你的工作時間太長, 太麻煩, 或者金額太小, 而無法幫你提告.
徐家鐳律師絕對會有耐心的幫助您取回您應得的工錢和懲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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